一、培育目的
学术著作培育是我校学科建设的急需,旨在为国家哲学社科文库等标志性著作项目的斩获奠定有力基础,系彰显上财学术影响力,培育上财学派的重要支撑。通过培育,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学者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助力我校“双一流”建设。
二、基本要求
1、作为学术著作培育,力主原创,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师可申请译著外,其余学科教师申请的著作在形式上必须是“著”,其他形式成果不在培育范围内。
2、学术著作以独著为主,如果是合著,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第一作者必须为本校教师。
3、著作篇幅,每本学术著作实际字数(Word统计字数)20万字以上。为了加快培育进度,从2019年开始,申请学术著作培育项目,须提交该著作至少10万字的前期书稿。
4、培育时间,一般篇幅的学术著作原则上要求在3年内完成,篇幅较大的可以适当延长培育时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师除外)等;
(2)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不符合学术规范;
(3)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申报成果已经获得过校内资助过的。
(5)未按规定提交申请著作前期成果的。
(6)著作已获学校资助尚未出版的申请者。
三、出版要求
为了扩大我校学术著作的学术影响力,提升学术著作在各类评奖活动中的竞争力,凡是学校学术著作培育的书稿限在学校指定的出版社出版。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著作指定出版社名单(39家)
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格致出版社、上海科技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四、培育及出版经费
1、对于经评审列入学校培育的学术著作,学校给予一定的培育和出版经费资助。20—25万字资助培育经费8万;25—30万字资助培育经费10万元;30万字以上资助12万元。
2、对于篇幅巨大且完成时间特长的著作,经评审后适度增加培育经费额度。
3、学术著作撰写完成后,由作者与上述指定出版社联系出版,出版社、作者和学校科研处三方签署出版协议,出版费用由学校审定后统一支付,每本资助出版费3万元,不足部分,自行补缺。
4、为了避免重复资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凡以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成果申请参加学术著作培育,学校视情况提供差额补助。
五、其他约定
1、学术诚信和学术信誉保证。凡申请学校学术著作培育的负责人,需要签署学术诚信和学术信誉承诺,确保所资助学术著作不存在违反学术规范问题,按时按质完成学术著作撰写和出版任务。对于不按时按质完成的人员,今后不得申请校内同类项目,并追回资助款项。
2、成果标注,凡获得学校资助的学术著作,在出版时要在内封上标注获得“上海财经大学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资助出版”或“上海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出版”字样。
3、学术著作出版后,每部著作需交送10册至学校科研处备存。
六、申报办法
申请人需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培育项目申报表》,并在2019年4月2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和书稿发送至zhao.he@mail.shufe.edu.cn,同时须提交纸质版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签署所在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1份书稿,交至行政楼205室赵赫老师。申报截止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关于申报2019年度上海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培育项目的通知.docx
科研处
201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