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12-23浏览:1770设置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的精神,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人才,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由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9年开始共同设立并实施了阳光计划项目。2016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计划分为党建工作类、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五大类,每个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为18个月。

二、阳光计划项目的申报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建工作类

1.市教卫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党建工作的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党建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党建工作业绩突出。

(二)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参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机构、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的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

1.全市高等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部门在编在岗的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业绩突出。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类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3年;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2.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

3.在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三、阳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部门每类项目限推荐1名申报人,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11日。如40周岁以下指197611日以后出生。

四、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首轮筛选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对入围候选人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会议评审中项目申请者本人需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初定为2016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申报人请填写项目申请书和部门推荐申报表,并按以下归口进行材料报送。

1.党建工作干部教师类:请于1227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和部门推荐申报表1份(需加盖公章)报送给组织部,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xumin@mail.shufe.edu.cn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65904197

2.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请于1227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和部门推荐申报表1份(需加盖公章)报送给纪委,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sufejwsj@mail.shufe.edu.cn联系人:瓦庆为,电话:65902303

3.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请于1227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和部门推荐申报表1份(需加盖公章)报送给宣传部,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liwei2001wd@mail.shufe.edu.cn联系人:李卫,电话:65903560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请于1227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和部门推荐申报表1份(需加盖公章)报送给马克思主义学院,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zm196222@aliyun.com联系人:章忠民,联系电话:65903600

5.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类:请于1227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和部门推荐申报表1份(需加盖公章)报送给学生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xsc@mail.shufe.edu.cn联系人:张慧晶,联系电话:65904919

各类别申报材料收集完成后请27日中午12:00前统一将申请书和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纸质材料最晚28日下班前交,科研处汇总后统一上报。联系人:赵赫,电子邮箱:zhao.he@mail.shufe.edu.cn,电话:65902930

  

附件:1.“阳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阳光计划申报推荐表

3.汇总表

  

科研处

组织部

纪委

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生处

  

                                                                                  20161223

附件1:“阳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阳光计划”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3:汇总表.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