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及个人: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本市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科学依据、政策建议和实践经验;同时,为了充分发挥本市各级各类教育中广大教师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开展上海市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了保证评奖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请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做好优秀成果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本届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行使上海市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的职权。评奖工作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奖项设置本次评选共设一等奖4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40项,着重评选对教育决策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性成果,对教育教学有积极作用的实践成果和理论与实践结合效果卓著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与资格 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采用自由申报、两级评审、限额推荐的办法,最后由市教委核准、公示、发布。
1.申报人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2.参评成果资格
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完成或公开发表的中文研究成果均可参评,具体形式是:通过结题验收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公开发表的各类成果以结题时间为准);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出版和发表时间为准);被上海市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在近三年区县教育科研成果评奖中获一等奖的成果。
已获得相同级别及以上成果奖的研究成果不再申报。
五、申报步骤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
2. 我处将根据市教委的申报限额对成果进行遴选,并集中报送。
六、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主件6份。须在成果封面上加贴标签,标明申报人及所在院系。
3.成果摘要(5000字以内)10份。
4.除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外,决策咨询报告要提供咨询报告并附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接受咨询的意见与评价,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须提供结题证书。获区县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的成果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
5. 《申报一览表》由各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发至邮箱:wkjs@sjtu.edu.cn。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
七、受理时间、地点。
参评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通知及《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修订版)、《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可在“上海教育”网站(http://www.shmec.gov.cn)信息公开/教育业务/学校科研中查找和下载。同时也可以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nsaes.org)查找和下载。
联系人:李明镜 电话:65904209 地址:行政楼201室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