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校级研究基地:
为做好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有关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引导项目承担人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和《上海财经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对有关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做如下说明和要求:
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由各校级基地学术委员会组织结项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科研处备案。除基础研究类项目外,各项目需同时提交《成果专报》一份,供学校报送有关党和政府部门决策参考,以推动基地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
二、青年教师预研究项目。由各院系所的学术决策机构组织结项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科研处备案。对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际运用价值的项目,院系所可有选择性地要求项目承担人撰写《成果专报》并报送科研处。
三、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项目。由“上海财经大学重大项目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组织结项验收,项目承担人提交的项目结项材料中必须包括一份《成果专报》。
四、通过结项验收后报送科研处备案的材料包括《上海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研究成果附件材料一份,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和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项目还必须包括《成果专报》一份。《成果专报》一般为30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5000字,其撰写样式见附件。
特此说明。
科研处
2010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