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学者·学问·学派”论坛(第二十期)——中国农地制度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时间:2019-03-25浏览:617设置

11月21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主办,校团委、学生联合会共同承办的上财“学者·学问·学派”论坛第二十期于武东路第九阶梯教室开讲。本期论坛邀请到我校财经研究所土地经济学专家许庆教授。许教授从改革开放前我国农地制度的状况及其原因为切入口,回溯了四十年来我国农地制度领域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并对将来我国农地制度可能发生的变革进行展望。论坛吸引了近两百名校内外师生共同聆听。

首先,许教授就农地的背景知识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农地可分为一般农地与城郊农地,农地制度亦包含所有制形式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两个层面的含义。就一般农地而言,建国以来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经历了建国初期(1949-1958)的“私有私营”,集体化时期(1958-1978)的“公有公营”,改革开放后(1978至今)的“公有私营”三个阶段。

其次,许教授进一步从产权角度对农地制度变迁进行了详细梳理。一般而言,完全产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与转让权。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初期,农民获得了农地的使用权与收益权,转让权缺失。而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简称“三权”)分置并行,从而农民的农地转让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可以说现今的农户已获得了农地某种意义上的“完全产权”。在此基础上,许教授接着对农民的资产所有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农民拥有“三种资产”,即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股份。随着城镇化不断加深,农村特别是城郊农村的集体资产不断增值,分配问题日益显现,而在集体资产股份分配资格问题上,又衍生出“三种人”,即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原住居民。三种人对于集体资产股份的分配权利不同,地区之间也存在着差异。

再次,许教授认为,评价农地制度,必须要搞清楚评价的标准和决策的目标是什么。对于评价标准,一直以来存在着效率与公平两大标准间的权衡。目标相对应的也有两个:对于农民而言,即是提高收入;对于政府而言,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还要保障粮食安全。事实上,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革的主要因素是不同时期的农业生产经营目标以及为实现目标而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所作的权衡。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决策者无论在农地所有制形式还是在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上,更加注重将自身的目标与农民的诉求相结合,寻求制度变迁的均衡点。

最后,许教授预测了农地制度未来改革的方向,他认为在当前阶段,农地制度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良或变革将会是今后我国农地制度变革的主要方向,如何在自愿的基础上把农民整合起来,组成合作化组织是我国今后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

上财“学者·学问·学派”论坛系专为上财本校学者讲授和传播其所做学问的论坛,旨在提升上财学者与师生就学科学问进行研讨和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认知和思想碰撞,推动在相关学科领域上财学派的形成。许教授凭借其深厚的土地制度研究功底,逐层递进的逻辑脉络,提纲挈领的系统性讲解,让同学们清晰了解了农地制度的变迁及其逻辑。讲座结束后,同学们仍然意犹未尽,踊跃发问,师生间就城郊小产权房、土地财政、农地流转、农地抛荒以及当前中美贸易争端对两国农业发展的影响等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