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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和自由探索,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牢牢把握科学基金新定位,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三大任务,认真落实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深入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基金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如在原单位曾注册过基金账号,请修改依托单位,无需申请新账号。从未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将“姓名+部门+身份证号码”发送至li.jw@mail.shufe.edu.cn申请账号。注意:(1)《指南》拟于2025年1月中上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了解“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以及申报项目所属类别、学部的具体要求。 (2)申请书正文须使用信息系统中的最新撰写模板,切勿使用往年旧版本。蓝色提纲不要删除,申请书内容不可缺失,没有的填“无”。 (3)自2024年起,已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注意:面上、重点项目等项目申请经费额度可参照《指南》上年度学部平均资助额度(直接费用),确定合理的经费申请额度。我校管理科学部面上项目2024年度平均资助直接费额度约为40万元。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注意:(1)可通过系统生成最新简历来查看承担、参与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情况,简历中系统自动生成的“近五年主持或参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即包含当前承担与参与项目情况。结合《指南》限项规定及具体类别的要求,综合判断申请资格。 (2)参与者帐号无需向单位申请,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发送邀请,参与人根据邀请提示即可在线填写个人简历。注意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PDF简历,切勿使用往年版本。 (3)主要参与者无需列入学生,只需将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不需要填写简历。
5.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注意:(1)有境内合作单位的项目,项目正式立项后申请书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亦可在申请阶段盖好合作单位章(2份),申请人留存。 (2)如有境外人员参与申报,项目正式立项后须提交《知情同意书》,建议在申请阶段填写并上传至附件,参考格式:https://ky.sufe.edu.cn/04/b0/c2484a132272/page.htm。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2025年继续实施杰青、优青项目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1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部分,申请人应上传简历中代表性成果电子扫描件。管理科学部的申请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如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已获得结题证书,须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证书。附件材料要求见《填写说明与撰写提纲》及各学部指南要求,《填写说明与撰写提纲》下载路径:登录申报系统—管理—相关文件查看—项目申请文件。
12.特别提醒: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申请规定-科研诚信要求,申请书应如实填报,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5篇代表作论著应为正式公开发表、在线发表的论著。
13.项目立项后,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获批准后,项目负责人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四、申报安排
1.申请人于2025年3月8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填写完整后尽早提交给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核。提交之后仍可修改。
2.科研处于3月15日前完成形式审核,通过基金申报系统反馈修改意见,请申请人注意查看。
3.申请人于3月18日前完成修改并在线提交最终版申请书。申请书状态“NSFC未接收”表示科研处已审核通过。为保障申报、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
五、相关网站地址: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基金委信息中心010-62317474,或系统“在线咨询”。
科研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静雯,li.jw@mail.shufe.edu.cn,65904366王子岩,wang.ziyan@mail.shufe.edu.cn,65904366也可通过企业微信联系。
科研处
2025年1月13日

